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騎腳踏車正夯,許多民眾喜歡全家一起出遊、共騎,在腳踏車後方加掛小車、雙輪車,台中縣警局交通隊提醒,腳踏車後再加掛,既違規又危險,警方發現都會勸導,若發生車禍,這種違規設施會被列為肇事原因之一。 每天都有人騎腳踏車上班、上下學或休閒,假日更常看見全家一起騎腳踏車出遊,父母騎大車、小孩騎小車,最近流行在大車後方加掛單輪或雙輪車,父、母親騎車,小孩坐後方,小朋友完全不用費力踩。 台中縣警局交通隊副隊長徐仙坤表示,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6條第7款規定,慢車駕駛人,牽引其他車輛可處300元以上、600元以下罰鍰。 徐仙坤說,警方發現這種車輛在道路行駛,都會先勸導,不會開單告發,但這種腳踏車連結小車的方式很危險,腳踏車車速慢,連結小車後車身加長,過馬路時容易發生車禍。 徐仙坤表示,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2條規定,兩輪腳踏車不得附載坐人,因此國內加裝乘客座椅的腳踏車都違規,包括前座或後座,警方會以勸導代替處罰,若發生事故就需追究違規行為。 台中縣星暘自行車生活館老闆廖吉成表示,美國也不建議自行車「單車」載人,國內許多家長加掛小車,掌控權在家長,小孩不會逆向,發生碰撞危險,這種加掛的「尾拖車」只要在自行車專用道騎,應該很安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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