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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撰文/工研院產業學院執行長 王鳳奎】


回顧十年台灣的產業發展,即使經歷暴起暴落的世界金融風暴,創新已蔚為主要風潮。小至立業,大至立國,莫不揭櫫創新大旗,許多企業更號稱創新為唯一的生存法則,「不創新,便死亡」成為搖旗吶喊、震耳欲聾的口號。然而,仔細檢視台灣產業的創新發展,發現不少企業對創新只能口惠而不實(lip services),形式重於實質。在我個人與企業主管們的互動,簡單地問他們對創新的定義,往往十個人會有十個不同的答案,他們對創新的看法,最困難的莫過於如何衡量創新的成效,以證明企業在創新的投資是值得的。


世界上有各式各樣對企業還有國家的創新排名,然而這些排名,總是讓人感覺霧裡看花,愈看愈糊塗,不僅評比標準不一,結果更是讓人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,甚至讓人對創新感到失望。舉2010年的全球十大創新公司排名為例,《新聞周刊》(Newsweek)評比結果前十名依序為微軟、蘋果、Google、宏達電、迪士尼、福特汽車、亞馬遜、比亞迪、Fast Retailing,以及海爾;有些公司上榜或排名順序似乎令人覺得意外,而被另一份雜誌《Fast Company》評為全球創新第一名的Facebook,也不在《新聞周刊》的榜單上。


台灣是技術入超國












台灣在科技創新上屢創佳績,在這樣的基礎下,更應結合「唯價是圖」的營運思維,讓創新的成效發揮到最大。(攝影/許育愷)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再舉台灣重視的世界經濟論壇(WEF)全球競爭力報告為例,其中台灣相當引以為傲的,是在全球國家創新程度排名一向名列前十名,2010-2011年為全球第七。然而再細看報告內容,台灣雖然創新程度很高,可是就整體競爭力表現,卻只能與智利、匈牙利等國家一樣,被列為「邁向創新趨動」的經濟發展國家。其中最主要的原因,就是台灣的人均GDP未能超越1.7萬美元的門檻,但無論門檻為何,這也顯示台灣的創新能力並未有效地轉換成經濟生產力。



另一項台灣在創新表現上相當自豪的是美國專利獲證數,近十年的全球排名總是在第四或第五名,另一項調查更顯示台灣在每百萬人平均專利產出排名全球第一,這代表了台灣人的發明能力絕對是全球頂尖。但同樣的問題是,這豐沛的創新能量,可否同等於經濟產出能量?令人訝異的是,台灣雖然創造這麼多的專利,但是仍是所謂的「技術輸入國」,這不僅顯示台灣創造的智權價值相對不高,更反映出台灣產業發展在許多關鍵領域仍受制於人。


為什麼台灣舉世聞名的創新排名,無法使人民的財富收入向前邁進?為什麼台灣巨大的發明能量,無法使台灣在智財權利金收入由出超國變入超國?要回答這些問題,應該回歸創新的本質與目的。


正本清源,創新有兩個基本要素:一是有新的構想或點子;二是能產生新的價值。就字義而言,創新就是「創造新的事物」,但是新的事物也必須創造新的價值。新的事物代表創意,是必要條件,但不是創新的充分條件。再者,創意絕對不是與生俱來或信手捻來,企業必須先投資,這些投資包含創意的原生者及滋養創意的環境,前者是種子,後者是土壤,如果創意的種子不能落地生根開花結果,對企業而言創意僅是成本的負擔。因此創意必須創造價值,否則便是資源的浪費,不僅企業不應投資,更應該想辦法排除。


Work hard, no play宿命












MIT不能淪為無法保三(保3%毛利)、一不作二不休(2%的毛利還可以接單),我們應該積極思考如何擺脫work hard的宿命。(攝影/蔡鴻謀)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如同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,價值也是檢驗創新的唯一標準;換言之,創新的目的在創造價值,價值是評量創新程度的指標。而價值基本上可區分為經濟價值及社會價值,前者主要為企業關係人創造更多的財富,是企業衡量營運成敗的關鍵;而後者則是為民眾百姓創造更大的福祉,讓人民感受生活幸福快樂。如果依此來檢視台灣產業價值創造的程度,結果是相當不理想的,因為台灣在2009年創新排名全球前十,然而人均GDP的全球排名卻掉到30名之外,人民幸福感調查的國家排名更掉到70名。



若說台灣的創新排名是「浪得虛名」,其實並不為過,特別是過往十年的經濟發展,人均GDP不僅停滯不進,平均起薪更是倒退十年,即使金融風暴過後出現了大太陽,老百姓似乎還是享受不到景氣的回暖,生活感受一樣低迷,員工一樣辛苦地工作,卻無法盡情享受生活。


眾所皆知,蘋果公司的產品,從iMac、iPod、iPhone到iPad,其中的關鍵材料及零組件都是台灣廠商所供應,產品更是台灣廠商所組裝製造的。當台灣很驕傲地宣揚只有台灣廠商能讓蘋果產品創造近50%的毛利時,殊不知其中組裝成本占不到2%;我們有多少員工,不論任何階層,卻為了5%不到的毛利,需要如7-11般地辛苦工作。因此,我們應該積極思考如何擺脫work hard的宿命,否則,台灣製造MIT會無法保三(保3%毛利),變成一不作二不休(2%的毛利還可以接單)。


顧客價值主張


近年來,看到台灣製造MIT的困境,許多人積極提倡「台灣創造」(CIT, Created in Taiwan),但創造什麼呢?台灣應提倡的是創造價值,不論創造新的事物是技術、產品、服務、流程或營運模式,最重要的,這些新的東西必須能為顧客及企業關係人創造更新或更大的價值。價值代表的是相對於投入的產出比率,也就是一般人稱的本益比(效益除以成本)。創新的唯一目的是在為顧客創造最大的價值,也因此,創新的基本問題變成:「我們在如何調整產品或服務的成本與價格,也能提供新的效益,為顧客創造更多的競爭優勢」。


這種「唯價是圖」的營運思維,是任何企業擺脫MIT宿命的關鍵,無論是生產、行銷、人資、研發及財務的任何策略,重點都在於產生將顧客效益極大化及將顧客成本極小化的顧客「價值主張」(Value proposition),而這種價值主張是企業打造核心能耐的依據,也是企業創造價值的共通語言,更重要的是使它成為塑造企業文化與環境的根基,讓企業的員工真正可以work smart,play hard,台灣成為名符其實的創新大國。


【完整內容請見《工業技術與資訊》2011年3月號第233期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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