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往只在台中市區實行的路邊停車收費制,即將擴大區域,3月起率先在豐原區陽明大樓附近劃設停車格收費,每小時約20元。中市交通局昨天表示,正評估商業行為頻繁、併排停車嚴重區域,都要納入停車收費。

目前正、反意見兩極。 住豐原的林先生說,原縣區的停車供需尚未失衡,硬要劃設停車格收錢根本是擾民,讓人有政府「死要錢」感覺。但也有居民認為一些政府機關、商店街附近交通很紊亂,不僅車輛亂停,還有商店長期以「路霸車」占道,藉劃停車格可維持秩序。

以往台中縣區的道路多未劃設停車格,即使劃格也不收費,但縣市合併後,交通局有意擴大收費停車區域,藉以整頓交通,首站就是豐原區的陽明大樓。

交通局長林良泰說: 「收費不是目的,而是保障行車安全的手段! 」很多人反映到陽明大樓洽公找不到停車位,被迫在周邊繞行找車位,其間製造空氣汙染、浪費時間,甚至可能造成行車安全,才是真正擾民,反倒規畫出停車格、合理收費,讓車輛停放有流動性,不致一次霸占7、8小時;另祭出前半小時免費,讓洽公更有效率。

除了陽明大樓區域,交通局目前還在評估擴大範圍;林良泰說,只要是商業活動大,或民眾反映併排停車嚴重的地點,都會優先納入劃設收費停車格,市府雖不願透露詳細區域,但豐原廟東、大甲鎮瀾宮等,或大里、太平市區及區公所、機關周遭,都可能優先被納入。

交通局指出,目前台中市路邊停車約有2萬3千多格,陽明大樓區新增的收費停車約400格,普遍都是每小時收費20元,有些差別費率格位最高收費每小時60元,所有收入都納入台中市的停管基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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